十岁男孩救倒地老人反被讹?贵州警方实情具体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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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qion
yeqion 2021-5-15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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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岁男孩救倒地老人反被讹?贵州警方,男孩负事故全部责任是真是假呢?大家如何看待十岁男孩救倒地老人反被讹?贵州警方这个事情呢?

1条回答
  •  蓝刀鱼
    蓝刀鱼 (最佳回答者)
    2021-5-15 17:06

    据贵州天柱公安介绍,近日,网上流传“贵州天柱女子扶10岁儿子倒地老人称其误人”的相关信息,天柱县公安局核查后通报如下情况。

    2019年7月24日20时22分,天柱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公主(潘某霖的母亲)的电话,通报称自己的孩子在天柱县西南加油站骑自行车撞到老人,两人均受伤,请报警。 接警后,天柱县公安局警察大队民警赶到现场进行事故调查。

    天柱县公安局警察大队进行现场调查、调查访问、物证鉴定等相关工作后发现,事故中心现场有50cm20cm面积的血迹,血迹旁边有自行车挡泥碎片、胶质扇子、15cm新鲜地面伤口。 他取出潘某霖(男,10岁)骑的自行车进行检查,发现这辆车的前挡泥板有新鲜的破损痕迹,经过比对后与现场留下的碎片一致,同时在这辆车的开头发现了血迹,提取了这个血迹进行了DNA检查鉴定经查医院病历,伤者杨某仙眉弓有一长1.5cm的“*”型伤口,上下唇可见破损,潘某霖额头骨折,双下肢擦伤。 抽取伤者杨某仙时穿着,发现裤子上有明显的擦伤痕迹。

    综合大量证据,天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潘某霖承担此次交通事故全部责任。 潘某霖监护人不服该事故责任认定,向黔东南州公安局警察支队提出复核,经复核维持原事故责任认定。 此次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案件,经天柱县人民法院、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两审,判决潘某霖监护人共支付杨某仙住院医疗等费用91953.52元(其中医疗费81417.84元)。

    这起交通事故的事实很明显,证据确实充分,责任认定准确。 根据法律规定,对法院的终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

    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网民不要相信谣言,不要造谣,要自觉维护网络良好秩序。 如果传播不实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以前的文章:

    10岁男孩救倒下的老人反而被讹了? 警方认定男孩发生了冲突,家属怀疑没有证据

    十岁男孩救倒地老人反被讹?贵州警方

    网友热门评论:

    阿杰:就这么磕碰了下八万多,谁最狠,要是被摩托和气车碰了估计八十万都不够。

    三棵:老人家人应该起诉男孩家人作伪证造谣,恶意抹黑老人,赔偿老人名誉损失。

    天心月圆:网络流传“贵州天柱女子称十岁儿子救倒地老人反被讹”的相关信息---应该对发布虚假信息的当事人追究相应的责任。十岁的孩子骑车上路本来就违规违法,撞人了当然要承担全部责任。

    阿兰胡埃:不能让好人寒心,也不能让恶人得逞,有证据能还原事实真相真不错。

    下雨:十岁骑得飞快,撞残都有可能,随便撞倒都容易骨折,另外两外有医保应该可以。

    自由快乐:有很多小孩,在休闲场所骑自行车,还有十几岁的孩子嬉戏打闹,有一次我在步行街上,一个十二三岁的胖小男孩,以助跑的速度撞到了我的身上,要不是我反应快,真要被撞倒了,胸部被小孩的头部撞的痛了好几天,小孩知道自己闯祸了,撒腿跑了不见踪影,现在想想都后怕。

    海龙:家长在耍臭无赖,谁家都有老人,假如你家老人被撞,别人也这么对待你,你啥感受,将心比心,换位思考,该是你的责任,咋狡辩也跑不了。

    李建:这家长也是够了,怼了老人才花九万了事还不谢天谢地,如果老人落个半身不遂你们就等着倾家荡产吧。

    匿名评论: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个启蒙老师,有什么样的家长,就会有什么样的孩子,别误了自家孩子一生。

    匿名评论:救助会造成车损伤孩子受伤吗?又不是打架。事故真相都调查出来了还不认,也真是熊家长了。不是所有的老人受伤都是用命来碰瓷的,熊孩子的杀伤力有时更大。

    匿名评论:不要无中生有的道德绑应该从小就要教育孩子敢作敢当.另外,10岁孩子本来是不允许骑自行车的,监护人也有不可推脱的责任.。

    何弃二手车按揭贷款保:十岁小孩怎么不好好管管,在外面骑自行车太危险了,撞到花花草草也不好啊,更何况是撞到人。

    太阳:不传谣不信谣的前提是官方要及时准确地通报事件调查的进展情况,而不是一句:案件正在调查当中就没下文了。

    南客一:为执法部门点赞!子女不教父母之过,现在的熊孩子熊父母很多,而且还很牛逼。自然人没有错,不管是未成年人或者是成年人。所谓的未成年人不担责,就可以随便拿把杀猪刀去人口密集的地方胡乱砍人吧!监护人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豌豆:你把警察当什么了!现在科技怎么发达不是你是我什么就是什么,明明是自己孩子的责任还在网上薄眼球博同情应该严惩。

    娃娃:错了就是错了,现在舍不得九万块的医药费,将来九十万都买不来你儿子的未。

    咸忆:现在社会上有这么一帮人,他们不惮以最为歹毒的恶意揣度老年人,以不要道德绑架为借口,掩饰自己的自私无德,发泄自己对长辈的不满。他们成功啦,弄的现在好像老人都会碰瓷,甚至完全不顾事实地胡说八道。祝这帮人永远不老。

    冰晨:第一次发现报道时好象我评论过!从开始到现在,我就是这样认为!一,小孩子0岁,车子是才买的,证明才开始学骑车,应该是很不熟练。第二,正因为才学车,才拣偏辟的地方学,况且还要大人监护,所以他母亲要跟着。第三,因天黑,道路沒灯,又是才学骑车,突然发现老人,又手忙脚乱,处理不好,所以才撞到了老人。最后!很关键是!如果是老人自己摔倒?首先老人6岁)绝不是跑步(很快)摔倒的!伤情绝对不会那么严重!所以很简单的事情!还呌他们窝囊了那么多天!才结住论。

    哄哄:赞,希望执法部门在出现这种问题时,能快速站出来通报事实真相,从而杜绝不实报道的危害。

    、:10岁的孩子本就不该让他骑单车上路,如果出了事一定是有责任的,老人家被撞倒肯定是全责。

    匿名评论:事故跟没有事故很容易就分辨出来的。现场有痕迹,自行车有撞人的痕迹,地面痕迹全是证据。警察有理有据判定的。别说啥讹人了。

    东行天下:要勇于担当,小孩长大后才能适应社会生存,要不然,一辈子不会有出息,于己于人于社会。

    燕归:坚持实事求是,秉公执法,网络不能捕风捉影,轻信传言,应该还当事者一个公道。

    楚狂:公布全部现场情况,提供可以提供一切证据才是警方通报案情应有的?这样可以面对一切质疑。

    大灰:如此家长,如此教育孩子,良心道德法律何在?毁了孩子一生!如此家长更应付刑事责任,更要追加赔偿18万元精神道德损失费连个月刑事责任。

    淡定:这种货会把孩子养歪的,该承担责任就承担,好多年前我熟人骑车被中学生挂到,新风衣列个大口子,那孩子求着说急着上学留个电话,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但是人在做天在看,聊天时大家说那熊孩子考不上大。

    九哥:讹人的人有,但社会上还是好人多!你把老人撞了,不想背责任是真,想把黑锅推给老人是真!唯一有点良知的是报警了!不然你娘儿俩个就是大大的坏。

    米兰★烟锁重:明明自己撞了人,非要借救助老人被讹这种热搜词来吸引眼球,博取同情。这种行为殊为可恨。

    罗恩洪会:刑法上有一个词:奸淫未4岁……。然后未成年间早恋而发生性关系。你们说都是强奸罪吗。

    花凋:我也是服了,事情刚出来的时候评论区全是指责老人家属讹人的,说什么这就是为啥看到老人不能扶的原因,现在警方拿出证据,事情反转又都成了圣人调转枪口指责小孩家属了,可怕的舆论。

    阿白:中国人多,其实说话的都不是同一波人。比如上个报道里就有很多人仔细看了内容发现小孩母亲在撒谎、两人口供漏洞百出的,但是上个报道太长了,等他们看完发评论,那些只看标题的人已经强喷一地,舆论导向已经偏了……说明在这些新闻真的很多人根本不看内容,媒体引导舆论真的很容易。

    留恋的夏:是的,前面还有一篇关于这件事的文章,就从他爸爸说他当时不在家,他让他朋友去医院帮忙处理,他朋友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给付000元医药费。要是不是撞的而是做好事,会做了好事还000元?并且还朋友给。

    大师:其实好办,讹人失败就按照涉案金额按诈骗罪或者欺诈罪论处,恶人的作案成本太低,如果把成本提高到不能承受的程度,那么这种违背良心和道德标准的事就会少了许多。

    匿名评论:事情的来龙去脉没有问题,只是一个十岁的孩子因为骑自行车事故导致十万元款项。成年人有安全意识,小孩会有多大的安全意识,监护人再怎么坚固这个年龄正是好动的年纪?哎~没法。

    种子:我开饭店有一个特深的感受,每天有很多家长来吃饭会带着小孩,这也很正常!但吃饭的时候小孩到处乱跑有些家长只顾吃饭喝酒吹牛,小孩干什么都不知道!要知道在饭店里我们的服务人员手里端的都是热汤热饭热菜!有好几次都差点出事情!还有小孩多了在一块大声吵叫也真是够呛的,饭店本是公共场所,那能这样大声喧哗!小孩子不董事!你大人怎么也就这么不董事呢?个人觉得监护人也应该有部法律来约束一下。

    蛋炒:证据确凿,要么一开始孩子对家长说了谎,要么这家长想逃避责任故意引起言论……………最终拿石头砸自己的。

    犹明:讲证据,讲法理,坦然承担应有责任。对孩子才是正面责任教育。知错即改才是大善。

    缘来缘见:\u0026quot;伤者杨某仙眉弓处有一1.5cm长”型伤口,上下唇见破损,\u0026quot;经天柱县人民法院、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两审依法判决潘某霖监护人赔付杨某仙住院医疗等费用共1953.52元(其中医疗1417.84元)。我个人看这个医疗费这么多,伤者伤势比较严重了。

    神经:这通告,只说了男孩和老人曾经相撞,两个都有伤。公众最需要了解的,为什么是男孩的责任,半点都没提到。还有,眉弓1.5公分的伤口,上下唇破,医药费八万多。

    云鹰:这样的家长该谴责,孩子摆十岁,家长的言行是孩子的天然教师,不是老说学校不注重孩子教育,这就是最现实的教育。

    逆现:为了一点利益埋没良心,这样的人妄为父母,如何教育孩子?!曾经被追尾,后车女司机下车后一个劲的道歉,当她看见只是轻微追尾没有刮痕时,又矢口否认追尾。。呵呵哒。

    被遗忘的角落:看清楚点:19402分,天柱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王女士(潘某霖的母亲)电话报警称,自己小孩在天柱县西南加油站骑车撞倒一位老人,两人均受伤,请出警。是在加油站出的事0岁孩子是不该去那里,七十多老人去加油站也不太合适吧?家长报警时也没有说老人要讹人不是?再说,是老人走到自行车前撞上的还是自行车直接撞的老人,通报里也一字未提,只是从发生事故后的现场来判定的吧?没有前因只有后果对吧?局外人最好不要妄下决论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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